自私
主流经济学假设人是自私的,但没见到对自私的定 义。似乎是显而易见的,我们渴望获得财富、地位、性、子女等让我们感到快乐的东西,尽可能避免令我们痛苦的事。但是我们还是常常在若干种“快乐的”可能之 间进行选择,那么我们凭什么做出抉择?为什么有时候子女比财富重要,有时候却相反?如果这些价值没有统一到某个最终的价值判断,我们就无法在它们发生冲突 时进行选择。奥地利学派干脆放弃对“自私”的价值取向进行判断,声称那是心理学的事,而经济学只研究心理学之后的事。
现在回到生物学的分 析。先对“生存”的含义稍作梳理。一个复制单位以自身为模板复制的副本,与原有的单位是相同的,具有相同的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性质,正如一个电子文档及其 拷贝。如果一个复制单位能在复制完成后被消灭,其副本的存在可视为原来的复制单位,正如删除电子文档原件后,原来的副本可替代原有的文件。因此文明会以副 本的形式保存电子文档。这也是复制单位自我保存的方式。普通的电子文档不具备自我复制功能,但电脑病毒却可以。除了其存在的介质和形式外,电脑病毒几乎具 有生命的一切特征。
在自然选择下,不利于自身复制的复制体将趋于减少甚至消失;利于自身复制的则趋于繁荣,直至外部条件给出的极限。如果 我们把“利于自身复制”的特性成为“自私”,那么利于自身复制的复制体,就是“自私”的复制体。至此,我们会很容易联想到经济学中“人性自私”的假设。但 还没有这么简单。首先,我们能推导出的仅仅是人类的DNA具有自私性,人类只是这些DNA为自我复制而建造的机器,机器的功能不是复制自己,而是复制并且 传承DNA。当然,如果复制下去的DNA与上一代完全相同,那么按照DNA指令建造的机器也就基本相同,也就复制了机器自身。但是我们传递下去的,并不完 全是自己的DNA。这又涉及具体的遗传方式。
按照DNA复制的方式,现有的生物大致分为两类:无性的和有性的。无性的复制,或曰无性生 殖,就是简单地完整地将一个个体分裂为两份或若干份,所有后代都和祖先的DNA相同,个体也基本相同。有性生殖则不同,首先需要两个不同的祖先,他们的生 殖细胞先进行融合,再分裂成两个子细胞,而这两个子细胞与两个祖先都不相同!原因是两个祖先之间的DNA在分裂过程中发生重新组合。这一特性对于理解生命 的行为很重要,因为这重新组合会打乱原有的DNA组合,形成新的分子。相应的,稳定的复制单位不再是整个的DNA分子,而是其中一小段。因为这一小段 DNA分子内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不会发生重新组合,因而可以稳定遗传。道金斯在其著作《自私的基因》中,将这一小段DNA定义为基因(这一定义与正统的 基因概念不尽相同,但若将正统意义的基因理解为此处的基因,也大致成立)。
《自私的基因》整本书论证的观点是:既然复制的单位是基因,那 么很自然,自然选择的单位也是基因;既然基因是选择单位,那么在自然选择的压力下,生存至今的基因将表现出“自私”——即有利于基因自身扩增——的特性。 这一逻辑,结合有性生殖的特点,我们可以推论:人作为数以万计的基因联合制造的机器,其行为总是趋于有利于其自身基因复制传递到下一代。


